近年来,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广大事业单位职工关注的重点。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前,建议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转变为公务员,将商业活动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,公益事业加强管理。 如何处理转为企业的这部分事业单位员工,人员配置和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。
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的,原则上应继续保留原单位人员。 改制后的单位应当自企业法人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继续保持社会保险关系。 原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,按照企业改制后的工作年限计算。